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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利源环保有限公司危化品未按规定储存被罚

发布时间:2026-06-29 15:53:10 点击量:

近日,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,江苏利源环保有限公司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,于6月16日被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56000元罚款。
据(鲁枣峯)应急罚〔2026〕16号处罚决定书载明,执法检查查实该企业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相关要求,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、储存柜等专用储存场所,未落实危化品专人管理、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保管等法定储存管理规定。
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三条第五项,同时参照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编号240、裁量阶次A档相关标准,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5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改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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